休士頓之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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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2006年開格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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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美證(白皮書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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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入籍其中一個條件是,在綠卡生效後的五年內,在美國境內待的時間要超過在境外的時間,也就是累計至少有913天以上的時間要在美國境內。此外,這五年內每次出境的時間不能超過半年,一旦超過,累計的天數又要重新開始計算。對於美國公民的配偶,這裡的五年應改為三年。申請入籍時沒有要求你一定要有固定收入,但入籍面談時最好帶上最近三年的報稅單,移民官可能會要求看你是否有按時合法報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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頻離境半年 恐被判定棄綠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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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天我們安排的行程是參觀德州最有名的鐘乳石洞及逛outlet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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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/6月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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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Jun 21 Thu 2012 10: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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