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後院燒紙錢 部分城市開罰


記者楊青洛杉磯報導

April 02, 2010 03:00 AM | 2287 觀看次數 | 9  | 電郵給朋友 | 打印

愈來愈多華人清明期間在自家後院燒紙錢祭拜祖先,蒙市、阿罕布拉等熟知華人習俗的城市網開一面,只要事先領取許可證,不予追究。但洛杉磯縣許多城市至今沒有開放公開燃燒(Open Burning)政策,違者可能罰款50至500元。


前玫瑰崗副總裁、資深華人殯儀顧問鄺之才表示,南加州許多華人殯儀館和寺廟都設有專門的焚燒爐,供民眾祭拜焚燒之用。在許多墓園,華人民眾則通常自帶燒爐,在祭拜儀式結束後清理乾淨,墓園通常允許民眾將鮮花和生果留下,日後清理,但灰燼和魚肉糕點等祭拜用品,則不歡迎留下。


加州執照消防安全工程師卓建發表示,各個城市對在自家後院焚燒的規定不同,比如阿罕布拉和蒙市等華裔聚居城市,民眾只要事先向當地消防部門領取公開焚燒許可證(Open Burnning Permit),就可以合法在自家燒紙錢祭祖。許可證免費。


不過卓建發表示,民眾在領取許可證時,通常會被告知燃燒安全規則,比如不能離房屋太近,遠離乾草和木材等易燃物品,燃燒時需有成人在場,並應在附近放置滅火器或水管。


對於部分民眾在自家壁爐中焚紙祭祖,卓建發表示壁爐因有煙囪,通常比較安全。但如果大量物質在壁爐焚燒,仍會造成房屋空氣流通問題。


相對與華裔聚居城市「較為人性」的政策,目前洛縣多數城仍對公開焚燒規定仍非常嚴格。


許多城市完全不允許在自家後院焚燒,違者首次罰款50元,二犯罰款100元,三犯250元,一年之內超過三次違規罰款500元。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ninimam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