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到這則新聞想到的趣事,
有次我去看醫生,
之後護士就自動把我的last name,
拿來叫我老公,
老公也懶得跟護士解釋,
所以是老公被自動冠妻姓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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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美華婦普遍不冠夫姓
中國留學生Sharon的老美丈夫,大學曾赴中國大學做半年交換學生,對中國女性出嫁不冠夫姓的情況略有所知,兩人結婚時也探討過這件事,先生和公婆都頗為開明,尊重Sharon保留娘家姓的決定。 Sharon結婚兩年多,夫妻外出不會因她沒冠夫姓發生誤會,偶爾會遇到麻煩。
去年感恩節前夕申請日本旅遊簽證,酒店住宿訂單只有先生名字。簽證官認為,Sharon沒有可證明已預訂酒店住宿的文書拒發簽證,Sharon解釋酒店預訂單顯示住客數為兩人,當然是夫妻同住,但簽證官又以她護照姓氏與先生姓氏不同,無法證明夫妻關係不予放行。Sharon和先生只得向酒店要求加入Sharon的名字,再向領館申訴才拿到簽證。
來自台灣的亞凱迪亞居民陳太太也不冠夫姓,在美國與先生聯合報稅時,卻與傳統發生衝突,國稅局甚至退稅支票都自動「被冠夫姓」。陳先生說,他16年前向社安署人員遞交申請社安號碼文件時,曾被質疑「為什麼太太不跟你姓」,美國社會「出嫁從夫」的傳統根深柢固可見一斑。
今夏嫁給韓裔美國先生的廖女士,為避免修改各類身分證件的複雜手續,選擇保留娘家姓氏。嫁猶太裔先生的Christina徐則說,先生的姓氏Hointink太拗口,所以婚前徵求先生意見後達成共識,婚後雙方仍「各姓各的」。
聯邦華裔女眾議員趙美心與加州州眾議員伍國慶(Mike Eng)結婚30多年未改姓氏。趙美心說,娘家姓是她自我認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,先生伍國慶也尊重她的決定。
至於喜萊莉.柯林頓出於從政需要,一改女權主義者形象、冠上夫姓,趙美心指出,這已是近20年前(1982年)的事,如今社會風氣較當時開放,加州的自由解放又走在全美前鋒,所以對現在的已婚女性,不冠夫姓也不會為從政道路帶來阻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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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上海朋友嫁老美老公,連生兩個女兒後大哭說, 等我女兒結婚時,不但要負擔所有婚禮費用,連姓都沒了。
在德國傳統來說也大部份冠夫姓,後來也尊重女性可自由選擇,結婚時vicky也冠夫姓而去原母姓,當初是想寫的時候方便,沒想太多囉!我是沒入德籍,回台仍拿台灣護照,仍有中文原姓原名沒太大差別囉!
雖只是幾句短短的問候:祝春節快樂!卻是我最真摯的祝福!願你每一年、每一天都充滿著幸福與喜悅.
現在離婚率太高了.婚後妻子冠了夫姓. 萬一離婚後又再婚.就很麻煩了. 所以華人比較聰明.婚後不冠夫姓.但可以稱呼XX太太.
我兒子讀幼稚園時,也問過我:「為什麼你的last name 和爸爸不一樣?」
我對老公大笑說:「免得像米國人一樣離太多次婚、要改太多次名字,改得連自己都忘了自己。」